2020 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枫桥经验”被反复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要“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将“枫桥精神”融入到到当地的实践中去,用“枫桥精神”指导当地的实践,同时也要与实际相结合,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枫桥精神”。
本文旨在通过对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嵌入空间以及行动路径进行详细分析,深入剖析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意义。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
浙江省委将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归纳为党建引领、人民主体、“四防并举”、三治融合、共建共享等五个基本元素。
其中“四防并举”是枫桥经验的重要手段。是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的有机结合,提供了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人防侧重于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公民安全意识;物防则通过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来保障安全;技防是以现代科技手段为基础,提高执法效率,增强社会治理水平;心防则注重关爱群众、化解矛盾,预防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三治包括自治、法治和德治。其中,自治是指基层民众自行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从而达到提高基层自治水平的目的;法治指基层治理要依法治理,用法律约束基层群众的同时,也用法律约束基层执法者的执法行为,力求治理公平公众;德治即是以群众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而以自治、法治和德治为要义的“三治”融合不仅仅是一次治理理念的创新,更是一种乡村治理机制和体制的创新,建立以基层党组织核心、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引领的治理格局不仅为乡村治理提供新的思路,同时也促进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嵌入空间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正确处理社会矛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工作中起到优异榜样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国家层面:新时代“枫桥经验”认识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通过坚持紧紧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效启示,对发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有深刻意义。从提高人民生活条件方面讲,枫桥经验通过改善社区环境、优化服务设施,为居民创造了更加宜居的生活条件,吸引了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流入,进而推动了当地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同时,枫桥经验还注重培养居民的创业精神和技能,通过提供培训和指导,帮助居民实现就业和增收,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
社会层面: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从根源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在维护社会稳定上起到重要作用。枫桥经验对于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它通过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智能监控、数据分析等,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效率和精准度。这些技术的应用使得社会治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有助于政府更好地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应对各种社会问题。枫桥经验还提高了社会治理效能。通过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枫桥经验确保了各项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这种规范化、制度化的治理方式,使得社会治理更加有序、高效,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治理效益。枫桥经验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它通过加强邻里关系建设、弘扬社区文化等措施,增进了居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减少了社会矛盾和冲突。枫桥经验强调每个居民都是社区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这种理念培养了居民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居民主动承担起维护社区秩序、关爱邻里的责任,以及这种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制度层面: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发展的重要标识,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方向,为如今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效遵循,使得治理效能的高效化,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枫桥经验指导地方通过加强基层自治,推动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枫桥经验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模式,使得居民能够直接参与到社区事务中,增强了居民的归属感和安全感。枫桥经验还提高了社会治理效能。通过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枫桥经验确保了各项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这种规范化、制度化的治理方式,使得社会治理更加有序、高效,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治理效益。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行动路径
第一,加强基层自治,实现社会治理依靠人民。坚持基层自治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治理工作的“内生力”。新时代“枫桥精神”,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不断探索创新适应新时代的基层治理新模式。一方面,要坚持党的正确领导,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让人民群众大胆的实践与创新,政府应当积极扶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发展,例如诸暨枫桥地区人民创办的“义工联合会”,成立于2015年,其经过数年间的经营与成长,人数已然从最初的十余人发展至如今目前共有来自各行各业的280余名义工,平均半个月一次下到各村(社区)为基层群众服务。规模庞大“义工联合会”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贡献重要力量,义工联合会给基层困难弱势群体送去的不仅是物质上的援助,更有精神上的关怀。
第二,强化依法治理,构建社会智能治安体系。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是根本的行为准则。新时代“枫桥精神”根本上遵循、落实着宪法精神。“枫桥经验”的核心“三治融合”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诸多条款内容的切实体现。其一,新时代“枫桥精神”需要坚持以法治为本,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保障,在基层治理中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坚持落实“小事依规,大事依法”的原则。同时,基层法制建设应当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基层政府要积极培育公民的法治素养,推动乡镇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提高城乡居民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出人民群众在基层法制中的主体地位。其二,新时代“枫桥精神”需要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拓宽法律服务阵地,搭建法律服务平台,用法律手段为居民生活提供保障。其三,基层治理可以搭乘现代化科技便车,通过现代科技推动基层矛盾快速解决,推动基层治理的现代化发展,依托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和大数据平台,在全镇(乡)划分网格,探索实践清单式网格走访、公共场所“网格前置服务”,“网格+社会服务”新型基层治理模式。加快“一网通办”数字政务改革,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镇村三级全覆盖,以此高效的解决基层矛盾,极大地缩短办事时间,保障、便利人民生活。
第三,强调以德治国,重视民众道德素质建设。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的实践离不开道德的支撑。其一,新时代“枫桥精神”需要通过对公民进行道德教化,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教育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推动基层治理良性发展。德治是中国社会基层治理的关键,是社会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基。其二,新时代“枫桥精神”要适应基层生活,通过建立民情驿站、挑选联络员,发挥乡贤、“五老”的群众威望和名声,结合生活经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基层小事不上报,大事同协调”。德治不仅仅有利于化解基层矛盾,同时也推动了各地区对新时代“枫桥经验”解纷机制的探索和研究,对社会秩序稳定和尚德风气的发展提供了巨大贡献。
作者:夏裕清,周永锦,刘龚煜,苏州科技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
项目基金:苏州科技大学校级青年基金项目“我国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逻辑与实践机制研究”(项目编号:XKR20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