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维护群众生活安全的“金钟罩”
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刘怀丕 刘 硕编辑:毕畅日期:2021年03月17日阅读量:1339
“针对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问题,加大惩治力度”“守护‘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从头顶上,到舌尖上,再到脚底下,群众身边的安全问题,都被写入今年的“两高”报告。着意打造维护群众生活安全的“金钟罩”,充分彰显司法增进百姓福祉的作用,让人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
按照此前的法律,高空抛物、偷盗破坏窨井盖算不上严重违法,有时甚至只被视为道德素质问题。近年来,高空抛物逐渐成为一大热点话题,丢盖窨井“吃人”“伤人”事件日益多发。有关方面以调查取证难、处罚依据不明确、惩处力度不好掌握等为由搁置矛盾,问题越积越多。薄律轻罚难平民怨,不用重典不足以体现罚当其罪,不严惩不足以震慑遏止。
以人民为中心,群众需要什么,法治就要保障什么。针对高空抛物和盗窃破坏窨井盖,法院和检察院不仅制发司法建议,还从惩处上明确可以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定罪处罚。从今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罪成为一个独立罪名,目前已有多人被判高空抛物罪。对涉窨井盖刑事案件,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34件38人,起诉49件55人。与此同时,司法机关还积极发挥监督职能,推动相关要求落地,督促有关部门补上漏洞,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这既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教育作用,有助于减少和遏制此类悲剧的发生,也为防范此类问题继续发生筑起法治屏障。
安全无小事,防范无休止。“两高”报告强调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为打造维护群众安全的“金钟罩”又添一把力。除了司法手段,推动高空抛物、盗窃破坏窨井盖等问题的防治,还需坚持综合治理、协同治理的理念,用好“黑科技”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物业企业等方面的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共治的局面,细微之处查漏补缺、织密铸牢,才能让老百姓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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