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嫌疑人。
记者20日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公安局获悉,苍南警方近期成功打掉一个专门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特大犯罪团伙。
据悉,该犯罪团伙近三年共非法捕捞龙头鱼,子梅鱼等水产品100余吨,交易金额1000余万元,涉案人员100余人。截至目前,涉案人员中已归案80余人,移送起诉45人。
2021年5月11日,苍南县公安局海防大队和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巡查时,在苍南县北关岛东北侧约13.6海里处,发现一艘在禁渔期进行非法捕捞的“三无”船只,案件随即被移交至苍南县公安局海防大队。
查获渔船。
侦办过程中,苍南警方发现,该案背后很可能存在一伙分工明确、架构明晰,且长期从事非法捕捞的专业犯罪团伙。对此,苍南县公安局组织海防、治安、法制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攻坚。
经查明,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柳某等4名“幕后老板”合伙购买或租赁7艘“三无”船只,并提供给杨某、李某等7名“船长”使用。
7名“船长”在禁渔期内利用“三无”船只出海非法捕渔,非法捕获的水产品则由中介人员负责介绍买卖。最后,由“海鲜商贩”将海鲜贩卖给多家海鲜楼、大排档“老板”。
查获现场。
经查,“幕后老板”和“船长”之间存在长期“合作”关系,每条船至少配备8名船员,以及30多张“流刺网”、2台起网机等非法捕捞工具。为方便海鲜的岸上运输,该团伙还雇佣了3辆斗车。
日前,在温州市公安局海防支队和食药环支队支持下,由温州市和苍南县两级200余名警力组成的20个抓捕小组对该团伙进行统一收网,现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查获涉案“三无”渔船3艘、“流刺网”18张、车辆3部、账本12本、手机2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