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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民主协商的标准化之路探析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所谓“规矩”即为标准。新形势下,标准化已成为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城乡社区治理相关决策部署,狠抓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在完善社区协商制度体系、挖掘社区协商资源方面下大功夫,不断培厚社区协商治理土壤,一批典型案例和优秀项目不断涌现。

以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契机,新都区基于自身民主协商先发优势明显,就如何利用标准化提升民主协商服务效能进行了深入思考与探析,形成并发布《创新党领导的社区多方协商共治机制评价指标》,并配套开发社区协商智慧平台,形成一套易实施、好规范、可推广、现成效的社区民主协商标准体系,破解社区民主协商“评价无体系、考核无指标、督导无参数”等短板问题,实现了当地社区民主协商工作标准化、系统化、科学化、程序化,有效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如何立标?政策先行,顶层设计实现民主协商制度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精神,成都市新都区围绕“创新党领导的社区多方协商共治机制”的主题,着力推进“党建+、积分+、智库+、指数+、互联网+”等社区协商治理改革举措,促进社区协商治理“领导现代化、体系现代化、能力现代化、品牌现代化、信息现代化”。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和路径,为普及居民对社区协商民主要素的直观认识,教科书式精细指导社区开展协商民主实操,动态观察、监测协商民主提升过程,新都区由政府主导,高校、社会联动研讨,形成《创新党领导的社区多方协商共治机制评价指标》,这也是成都市首套有关民主协商指标体系的操作手册。

社区协商指数,量化协商指标体系。《创新党领导的社区多方协商共治机制评价指标》包含类别指标、要素指标、基础指标、进阶指标和特色指标5级指标框架体系,通过协商主题、协商客体、协商形式、协商机制、协商成效、协商场域和协商保障7个一级指标统领20个要素指标,对基础、进阶、特色3类指标实行结构性赋分的方式计算得分。满分为1000分,一级为类别指标(7个大类),二级为要素指标(22个小类),三级为基础指标(600分),四级为进阶指标(200分),五级为特色指标(200分)。按照以评促建原则,各项得分由各社区上传相关资料到智慧平台,智慧平台实时自动生成测评数据,反映各社区的协商分值,并按规定分数线划档评级,参评社区由高至低被评为5A级民主协商社区、4A级民主协商社区、3A 级民主协商社区、2A 级民主协商社区、1A 级民主协商社区,低于600分的社区不评级。

如何对标?“七个坚持”,全方位对标民主协商体系化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群众自治。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坚持依法协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确保社区协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协商结果合法有效。

坚持有序参与。充分尊重社区群众主体地位,鼓励其多领域、深层次参与协商,依法平等理性表达意见和诉求。

坚持全程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决策实施之中、决策实施之后,实现发扬民主和提高效率相统一,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防止议而不决。

坚持分类协商。对于决策性协商、协调性协商、咨询性协商、监督性协商等不同的协商内容采用不同的协商机制。

坚持谁召集谁负责。在社区协商中,召集方应负责组织协商过程、督促协商成果实施。

如何达标?以细求实,教科书式引导民主协商强力达标

标准化不在形式,重在落实。新都区从提出协商内容、规范协商层级、明晰协商类型、丰富协商形式四个维度发力,引导和促进社区级、村级多方协商共治强力达标。

【八条路径协调提出协商内容】

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完善社区党组织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联”制度,完善党代表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定时接待、定约践诺的“四定”制度,“定向”提交社区议题,“定靶”解决社区难题。

社区议事会成员议题收集机制。建立社区议事会成员定期收集和提交议题机制,充分发挥议题引导职责。

网格员议题收集机制。网格员定期收集驻区单位、小区居民、商家等的建议和需求。

社区社会组织提交议题。在社区范围内服务的社会组织,针对社区公益事业、公共问题,提交书面议题。

社区驻区单位提交议题。在社区范围内的学校、医院、机关、企业等驻区单位,针对社区公益事业、公共问题,提交书面议题。

居民联名提交议题。10名以上年满18 周岁的居民联合,针对社区公益事业、公共问题,提交议题。

网络平台收集议题。通过新媒体智慧平台,收集公共问题。

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议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涉及本社区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公共问题的议题。

【三级社区协商层级】

小区协商——社区协商的最低层级。协商的事项仅涉及本小区部分居民,且为通过该小区居民协商能够自己解决的事项。协商平台:小区(院落)议事会、开放空间。会议召集人:小区议事负责人。经多次小区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事项,由小区议事负责人上报网格长,申请通过网格议事会协调解决。

网格协商——社区协商的第二层级。协商的事项涉及社区内某一网格或多个网格,为涉及三方以上利益,且通过网格内协商能够解决的事项。协商平台:网格议事会。会议召集人:网格长。经多次网格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事项,由网格长上报社区“两委”,申请通过社区议事会协调解决。

社区协商——社区民主协商的较高层级。协商的事项为涉及社区多数居民切身利益,且通过社区民主协商方式可自行解决的重大事项。协商平台:社区议事会,居民代表常务会、居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召集人: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通过社区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事项,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上报街道。

通过小区协商、网格协商、社区协商议事会协商解决的事项,均需按时报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

【四种协商类型】

决策型协商。政府或者基层自治组织为制定某项政策或者进行社会公共管理而召集各方协商主体进行平等友好协商,协商主要是为了形成一致的决策。

协调型协商。指社区组织内部、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居民之间、居民与居民之间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圆桌会议等形式来协调处理的一种自由的非制度性的矛盾处理机制,协商主要是为了化解各类邻里纠纷。

咨询型协商。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公共决策事项,邀请或委托专家学者、专业人士等进行咨询认证、评价分析,专家学者、专业人士主要发挥参谋顾问作用。

监督型协商。通过对政策决策和基层组织社会活动进行监督,开展相关对话、协商工作,协商内容主要是对政策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类协商形式】

村(居)民议事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并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议事会受村(居)民会议委托,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社区)级自治事务议事权、决策权,是讨论决定村(社区)级日常事务工作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村(居)民议事会对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会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民主恳谈协商。主要以召开恳谈会的形式进行。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参与意愿的群众,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等。根据需要,可邀请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代表参加。恳谈流程:收集社情民意;了解村(居)民需求和呼声,了解辖区单位服务需求;征求村(社区)群众、辖区单位、各方代表对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恳谈村(社区)普遍关心的与村(社区)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村(社区)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恳谈其他需要讨论协商的事项。基本程序:收集意见——确定议题——发布公告——组织协商——结果运用。

专家咨询协商。主要以召开专家咨询会的形式进行。建立咨询专家库:咨询专家库成员主要由从事法律和其他专业领域的专家、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等组成,根据咨询内容,可及时调整和补充专家库成员。咨询内容:村(社区)发展重大决策,村(社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其他需要咨询的事项。基本程序:提出咨询——咨询受理——发布公告——召开会议——结果反馈。

决策听证协商。实行“社区大小事,居民商量办”“自己事自己管,大家事大家办”的决策听证协商制度。决策听证会一般以现场会议形式举行,也可以通过网络的形式举行。参加人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事项涉及的村(社区)小组长、楼栋长等。经村(社区)邀请,乡镇街道、政府有关部门、辖区单位代表可列席会议。听证内容:村(居)民普遍关心、涉及本辖区村(居)民切身利益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包括村(社区)治安防范、保洁与绿化、违章建筑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低保户的确定、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措以及其他需要听证的事项。基本程序:发布公告——召开会议——公布结果。

民主评议协商。民主评议协商的重点是计划安排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是一种事中或事后的“问题导向式监督”。原则上在每年上半年和年底前进行两次综合评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单项工作完成后进行评议。参加人员主要包括:村(居)民代表,评议事项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代表),被评议单位的负责人。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上级部门交办村(社区)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被评议单位履行工作职能和完成工作的情况,执行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情况,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执行落实的情况。

新兴媒体协商制度。一种补充式参与协商的手段,不对所有人员开设。此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多样性、即时性和空间灵活性,将新媒体技术运用到城乡社区协商中。对于常年在外务工人员、通过常规方式日常难以联系的人员等群体,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微博、QQ、直播等现代通讯交流工具,将其有机组织协调起来。鼓励引导使用不同的通讯方式、在一定的时间限期内,实现村(居)民对民主活动的参与、对神圣民主权力的行使。

书面征询协商。对涉及重要公共利益的决策事项,以及涉及村(居)民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采用书面形式征询辖区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走访约谈协商。以走访座谈、约请面谈等形式,就某一特定事项或个别问题同辖区有关单位、组织和代表人士进行恳谈,沟通情况、交流意见。具体由基层干部落实,协商主持人和记录员组成工作组逐户到村(居)民家走访,通过谈话交流的形式征集村(居)民对某个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开放空间。参与者围绕一个中心议题展开讨论,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都可以参与其中,通过参与者的沟通、互动、合作、创新探索,发现面对的挑战,寻找应对的策略。协商流程:确定会议主题——公示会议相关内容——举行开放空间会议——达成共识。

问卷式协商。参加对象根据调查问卷主题而定。协商流程:调研——制作调查问卷——问卷调查——结果汇总分析——形成结果——公示结果。

如何提标?“四化纵深”,全面推进民主协商高质量发展

“四化纵深”即坚持以具象、有机、有序、科技的原则统筹推动社区治理社区协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标、科学、严谨、可控、高效运行,最终实现创标。四个原则的内涵分别为:

民主协商要求具象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明确提出“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建设要求。新都区发布的《创新党领导的社区多方协商共治机制评价指标》,具象化呈现社区协商建设要求,并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引导城市社区及农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高标准、精细化的社区协商,促使其在民主协商过程中不断自我完善,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协商民主体系化。《创新党领导的社区多方协商共治机制评价指标》将社区协商民主细化为议题征集、议题审核、协商组织、协商执行、协商评估、协商联动、协商保障7个方面,构建社区协商指标体系。通过建立完整的指标体系实现社区协商的体系化建设,帮助社区规范协商内容、操作标准、量化指标。

协商民主有序化。《创新党领导的社区多方协商共治机制评价指标》不仅包含规定性的基础指标,附加一定进阶性指标,更增设部分的特色指标,在给社区明确提出基础性指标要求的同时,鼓励社区提升协商质量与效能,倡导各个社区创新开展特色指标服务,引导协商民主工作有序化推进。

协商民主科技化。在建立议事角、议事厅和议事长廊等固定议事场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以科技支撑赋能民主协商工作。通过协商民主智慧小程序平台,将民主协商工作痕迹永久化保存、工作成效定量化呈现、协商短板预警性提醒、决策监测精准精细。进一步引入专业机构合作开发社区协商治理现代化评估指数和监测体系,形成一套设计科学、运作规范、影响广泛的社区协商治理现代化评估监测体系,实现对社区协商治理过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动态监测,实现平台科技化、协商更便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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