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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单县“四个注重”建强乡村振兴“头雁”队伍

菏泽市驻单县黄岗镇乡村振兴服务队一行前往单县李新庄镇合作社基地实地查看运营情况。

近年来,山东省单县大力实施农村“头雁工程”,通过选优配强、素质提升、激励保障、监督监管“四个注重”,全力锻造一支活力足、能力强、动力大的农村“头雁”队伍,树强乡村振兴“主心骨”,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注重选优配强,提升“头雁”战斗力。储备源头活水。创新实施优秀后备人才“递进培养计划”,2240名优秀人才纳入村级人才后备库。拓宽来源渠道。通过公开遴选、择优推荐、学历深造等方式,着重从机关干部、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等优秀人员中选拔61人,大力实施“归雁”计划。优化年龄结构。出台4个文件,对村干部年龄结构提出硬性要求,经过逐一甄别、调整,改选77人,村“两委”干部平均年龄下降至47.6岁。

注重素质提升,提升“头雁”履职力。强化培训阵地。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区域培训”原则和“四区六有”标准,积极探索创建“实体化”基层党校,高标准打造乡镇党校5所,常态化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创新培训模式。实施“2+x”教学模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因地制宜自选学习内容。建强师资队伍。通过专兼结合“聘师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甄选232名优秀人员纳入教师库。增强培训针对性。每季度组织“头雁”书记到发达地区学习1次,拓宽视野,增强本领。对于其他,每半年组织到市域范围内产业相近、情况相同地方,带着问题,蹲点学习,提升致富带富能力。

注重激励保障,提升“头雁”干事力。强化资金扶持。组织乡镇(街道)择优筛选30个拟发展经济强村,每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000万元,对每个扶持村由县财政每年拨付100万元进行重点扶持,连续扶持三年,确保有钱干事。提升待遇保障。对照“18项基本标准、10项提升标准、4项否决事项”。完善奖励机制。实施“基本经济报酬+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机制,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0万元村。

注重监督管理,提升“头雁”执行力。规范村级组织运转。509个村(社区)全面落实“村财乡管”“三务”公开和“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实现监管无死角、制度无漏洞。扎实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全县509个村级活动场所均达到“十有十提升十规范”标准。健全年度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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