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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山阳: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救助的温度

7月23日,陕西省山阳县受暴雨影响出现灾情。法官镇两岔口村村民杜开梅家遭受山体滑坡灾害,130多立方米的淤泥和山石涌入家中。一家人正在发愁时,法官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杨飞就上门了,给杜开梅家发放了3000元临时救助金,还组织村民帮她家清理了淤泥和山石。

据了解,暴雨当天,山阳县民政局紧急向全县18个镇拨付201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7月27日,对受灾严重的高坝店镇、中村镇、天竺山镇、法官镇、延坪镇再次拨付170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对受灾群众实行先救后报、先救后批,确保全县所有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这是陕西省社会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坚决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今年上半年,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3万人,特困供养人员12.9万人,实施临时救助34.3万人次、医疗救助90.68万人次,资助困难学生231.1万人次,帮助2702名救助对象实现就业,累计对14.8万户城镇低保等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公租房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兜底保障责任有效履行,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8月17日,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戈养年在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陕西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灾害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目前,全省已建立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成立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乡镇(街道)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事项,综合评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介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让群众少跑路、好办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同时,推动完善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全省所有村(社区)均建立“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及时发现并协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办相应救助,进一步夯实主动发现、主动救助责任。积极推行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引导专业社会组织或团体参与社会救助,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多元救助服务,建立“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此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8月底,全省已脱贫的459.79万人中符合条件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的有94.02万人,占20.45%;5.48万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占比59.07%。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1元,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30元。同时,全省对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分类施保,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发低保金,不断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水平。

惠民政策落地落实,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升

上半年,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明确了7个方面、26项具体任务,在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上实现了创新发展。

根据困难程度和原因,将救助对象划分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全体社会公民三个对象圈层,分别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特别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对象,按规定保障其基本生活,并根据实际困难,给予相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根据实际困难,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或专项救助;对全体社会公民,在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时,给予“急难型”社会救助。遭遇自然灾害的,给予受灾人员救助。

同时,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将专项救助范围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拓展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等。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化解了“低保捆绑”所带来的“悬崖效应”,既扩大了救助覆盖面,又突出了重点救助对象,确保真正兜住底、兜牢底。

家住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街道西勘社区的于建明就享受到了新政策带来的实惠。2019年,他家按规定退出了低保。今年7月,社区摸排困难群众的时候,得知他近一年患病花费较大,就及时上报街道进行先行救助,随后还依据低保新政策,帮他申请了“单人保”,9月就拿到了低保金。对此,于建明说:“社区上门问情况,三四天时间就发了4000元救助金,没想到低保也办得这么快,解了我的燃眉之急,生活也不用愁了。”

拓展服务方式,社会救助流程不断创新优化

为给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陕西省民政厅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主要是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对情况清楚、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取消可以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核对系统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乡镇(街道)可在权限额度内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去年开通的陕西民政“e救助”微信公众号,已实现所有村(居)社区全覆盖,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通过手机办理救助业务。截至目前,线上申请人数达16.6万人次,办理符合条件救助12.8万人次。

社会救助重在精准、贵在及时,申请越便利、审核确认时间越短、保障功能体现越充分。目前,全省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权限已全部下放至乡镇(街道),354个乡镇(街道)通过县级政府授权直接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工作,实现救助更及时、保障更有力、动态管理更高效。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小额和紧急情况临时救助实现乡镇(街道)直接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核确认时限,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以西安市雁塔区为例,全区8个街道,2个街道因区域性原因是15万元临时救助储备金,其他的6个街道全都是25万元的临时救助储备金,同时建立了救急难绿色通道,急难救助24小时内发放资金,一般救助不超过5天,并做好回访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底,雁塔区临时救助521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47.28万元。

此外,省民政厅还积极推动各村(居)至少配备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居)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协助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开展经办服务。加强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明确了基层人员、经费配备和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等要求,激励基层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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