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上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教育等部门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按照从严审核、依法办理、优化服务的方针,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登记管理工作。11月上旬,德清县民政局率先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营转非登记工作。
一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成立自“双减”工作综合执法队,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清查现有学科类培训学校,督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迅速开展转登意愿摸底工作,整理形成《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流程及材料》,详细说明登记申请方法、流程及所需材料,为后期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一条龙”便捷服务。为了便于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顺利开展,县教育局、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多次协调整合,结合对相关校外培训机构摸底调查,按照“帮扶指导、优化流程,分类办理”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了从市场监管局窗口注销,到教育局窗口转换办学许可证,再到民政局窗口申请成立,转登“一条龙”办理机制,实行“集中办公,联合受理、集成服务”。
三是依法依规办理转登。按照《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培训机构选择继续从事学科类培训的,须向教育局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组织财务清算、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预核准、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注销企业法人登记等程序完成转登记后继续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