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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执法2021再“亮剑”


3月29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渔政亮剑”渔政执法工作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江开勇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副主任刘均勇主持发布会。

刘新中介绍,在执法力量投入、执法检查区域、清理整治规模、处理违法案件等方面,“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较上年均有大幅增加,延续了“最严执法”的强劲势头。在此基础上,“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已于3月上旬印发,将聚焦长江禁捕、海洋伏季休渔、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等领域,进一步强化渔政执法监管,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水域生态保护 让人们吃上“放心鱼”

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20年渔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刘新中介绍,“亮剑2020”执法过程中,各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重拳打击非法捕捞,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处罚了一批违法捕捞人员,维护了守法渔民的合法权益和敏感海域的渔业生产秩序。

据统计,专项执法行动中,全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9.18万人次、执法车辆32.08万车次、执法船艇18.78万艘次,检查渔船、渔港码头及渔船自然停靠点、市场、船舶网具修造厂点87.42万艘(个),水上巡查326.86万海里、陆上巡查766.04万公里。总计查办各类渔业违法违规案件4.19万件,行政罚款2.09亿元,查获涉案人员5.51万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582件、涉案人员8870名。查处跨区作业渔船2219艘,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10781艘、“绝户网”66万余张(顶)。

刘新中介绍,“亮剑2021”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法攻坚,主要包括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海洋伏季休渔、涉外渔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等9个专项执法行动,其特点可以用“四个聚焦”来概括。一是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亮剑2021”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保障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聚焦渔业突出问题,对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和电毒炸鱼等反复性高、根治困难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三是聚焦渔业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强化渔政执法,落实好休禁渔制度。四是聚焦涉外渔业管理,严厉打击侵渔和非法捕捞、越界捕捞行为,同时加强与相关国家渔政执法合作。

与以往相比,“亮剑2021”增加了一项全新的内容——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执法行动。刘新中介绍,对兽药、饲料等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关系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此,农业农村部决定从今年开始将其作为“亮剑”行动的重要内容,要求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连续三年进行专项整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教育培训和执法检查,严查大案要案,做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更好地保护水域生态环境,让大家吃到“放心鱼”。

长江十年禁渔开局良好 严打违法违规捕捞垂钓

清明前后,正是美食家们最追捧的长江刀鱼消费季。马毅介绍,其实刀鱼是江海洄游的鱼类,在很多地区都有分布,分为“海刀”“江刀”“湖刀”、养殖刀鱼等不同种类。一些消费者追捧的所谓“天价刀鱼”,指的其实是洄游到长江的野生刀鱼,也就是“江刀”。为加强长江禁渔管理和市场监管,从3月1号到4月30号,渔政、公安、海事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24小时全天候联合执法,同时对水产品市场、餐饮场所进行暗查暗访,对以“海刀”“湖刀”冒充“江刀”的行为进行处罚。

为持续打击刀鱼等非法渔获物,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紧盯长江口重点区域,做到水上打、港口堵、市场查。做好刀鱼来源的监测鉴定,严防长江野生刀鱼流入市场;畅通案源信息共享渠道,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频度,强化行刑衔接;开展有奖举报,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氛围。

当前,随着天气转暖,垂钓的人也多了起来。马毅指出,垂钓是一项传统休闲娱乐活动,但现在有些地方出现了一些利用垂钓变相进行捕捞生产的行为。对此“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将坚决予以打击。一是划定垂钓区域,综合考虑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公众休闲垂钓需求,科学划定禁钓区和允许垂钓区。二是规范钓具钓法,制定准用钓具目录,限制钓具数量,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三是规范饵料类型,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四是规范钓获物处置,严格禁止钓获物买卖,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五是明确垂钓时间,避让水生生物繁殖、洄游等生活史关键阶段。同时,还要加快推进《渔业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制修订,积极推动各地制定垂钓管理办法,将休闲性、娱乐性的垂钓行为纳入监管范畴,把生产性、破坏性的垂钓行为坚决阻挡在法律门外。

2021年起,长江重点水域开启十年禁渔。马毅介绍,目前开局势头良好,今年1-3月,各地渔政部门共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437艘,清理违规网具37255张,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834起,查获涉案船舶464艘,查获涉案人员1955人,其中司法移送481人,行政处罚金额约220万元。下一步,将持续推动把长江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纪检监察等范围;发挥禁捕执法网格化管理体系作用;启动实施“十省百县千户”跟踪计划,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情况的跟踪回访;发布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方案(2021-2025)》,推进落实中华鲟、长江江豚、长江鲟拯救行动计划;构建长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组织开展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发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

优化调整休渔制度 发力破解难点问题

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是“亮剑2021”的重要内容之一。江开勇介绍,农业农村部从今年起,对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福建海域休渔时间进行了优化,将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四种作业类型的休渔时间由8月1日延长到8月16日,与南海海域的休渔时间保持一致。新休渔制度充分考虑到我国海域南北跨度大,气候、渔业资源分布、渔民作业方式差异较大,渔船渔民数量较多等多方面因素,有利于闽粤交界海域伏季休渔管理,也有利于保持渔民生产和渔区的总体稳定。

电鱼是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一种捕捞方法,会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江开勇介绍,农业农村部今年将继续组织实施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指导各地渔政加强与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开展电鱼器具全产业链打击,配合有关部门将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动纳入各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依据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对现场查获、证据确凿的电鱼行为严惩重处;对携带电鱼器具进入渔业水域但没有查获渔获物的相关行为,结合视频监控资料、证人证言等进行综合认定、严格调查。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合司法部门做好电鱼对水生生物及其生存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评估,推动对违法电鱼实施公益诉讼,加大震慑力度。

无船籍港、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的涉渔“三无”船舶,是社会持续关注的老问题。这些船舶不仅长期脱离监管,有的甚至越界捕捞,损害国家形象。刘新中介绍,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严管重罚大案要案,增加违法成本,持续将其列入“亮剑”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实现“不敢干”;聚焦源头治理,通过多部门、多领域、多环节无缝对接,以“接力跑”的方式协同监管,实现“不能干”;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更多岗位,解决渔民转产就业问题,实现“不想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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