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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主管骗取老人“重阳分” 获利3.5万余元构成诈骗罪

家政主管骗取老人“重阳分”获利3.5万余元构成诈骗罪
    杨某骗刷“重阳分”薪资暴涨。 拱墅检察 供图

65岁的杨某作为家政主管,为50余位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其在工作中骗取老人的居家养老福利“重阳分”,折合人民币3.5万余元。记者17日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杨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对其依法作出处理。

杨某是某综合服务中心的家政主管,手下管理着十几名家政阿姨,当老人有需要时,杨某就会派单给阿姨上门服务。但这种家政服务的结算方式不是钱,而是“重阳分”——一种发放到部分老年人社保卡中的居家养老电子券。

2020年4月,杨某从一位家政阿姨口中得知,因为疫情影响小区封闭,许多老人2、3月份的“重阳分”都没有用。于是杨某就动起了“歪脑筋”。

原本作为家政主管的杨某一般不会亲自上门服务,只在服务结束后对老人进行随机回访。但公司担心业务高峰期无法满足老人需求,也为主管开设了账号,让他们偶尔顶班替班。

得知有“重阳分”被大量“闲置”后,杨某便利用自己家政主管和“家政阿姨”的双重身份,频繁出入其负责管理的老人家中。有时,杨某会简单做一些家务,“做一小时刷两小时”。有时,她又借回访名义与老人套近乎,谎称“重阳分”过期会作废,请他们“做个人情”把分刷给自己。

久而久之,杨某担心自己刷分太多会引起公司怀疑。于是她又利用主管权限,用自己亲家母的身份虚假注册了一个新账号,将其主管的一半老人转了过去。

就这样杨某用两个账号,一个月就刷取了16553个“重阳分”,折合服务时间近500小时,日均超15个小时,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骗刷”而来。

而杨某主管下的家政阿姨陈某为了多刷分,骗老人说来回路上的交通用时也要算在服务时间内,于是她每做1小时就能刷得3小时的费用。陈某还谎称2020年一季度疫情期间的“重阳分”已经作废,趁老人不注意偷偷刷掉。

拱墅区检察院认为,两个60多岁的老年嫌疑人,利用服务对象对福利政策的认知能力不足等弱点,设立虚假订单、提供虚假服务,骗刷社保卡中的“重阳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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