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召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彰显涉农检察力量”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介绍,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4258件5412人。
留守儿童是城镇化进程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也是典型弱势群体。从监护情况看,96%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隔代照料,其余的4%则由其他亲友照料。由于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父母缺席困境,教育、监护不同程度缺失,导致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不时发生。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等,都作了明确要求。但从各地落实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防范、遏制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
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家庭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从源头上减少农村留守儿童。要始终对侵犯农村留守儿童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分子产生威慑作用。
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各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有安全、教育有保障、生活无忧愁、心理有疏导,身心都得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