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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落实“双减”政策

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等。上虞区民政局积极落实“双减”政策,提前谋划学科类培训机构非营利性登记工作。

一是全面摸排,掌握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底数。加强与教育、市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掌握该区校外培训机构清单底数。目前该区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共有123家,其中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的23家,工商登记的营利性公司100家。

二是开展检查,打击校外培训类非法社会组织。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该区集中开展了为期百日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由民政部门牵头,协同16个区级部门,全区查处非法社会组织5家,其中2家属于校外培训类非法社会组织,为合法培训机构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同时加强对校外培训类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管,7家运作不正常的校外培训类社会组织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灰名单”,启动对这7家组织的撤销程序。

三是长效管理,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水平。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教育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执行双重管理登记规定,推动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配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运行。同时细化工作措施,对于转登部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批工作流程,加强对机构名称、业务范围、开办资金、活动场所、举办者等事项的审核把关;对于存量部分,从严审查各类培训机构的章程和业务范围,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对超业务范围、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混乱、侵占私分校外培训机构资产等情形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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