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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李沧:“三结合”工作法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

近年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组织活力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实施“三结合”工作法,对“僵尸型”社会组织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效果。

坚持“整、治”结合,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顶格推进落实,横向配合协作,全盘齐抓共管。李沧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民政、教育、卫健、市场监管、审批、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李沧区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社会组织管理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重点调研摸排,坚持问题导向,快速稳步推进。李沧区针对全区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不同属性的社会组织进行全方位调研和摸排,通过联席会议和发函等形式,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全面摸排组织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和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职责分工、节点时限,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加强政策宣传,突出公共监督,狠抓问题整改。李沧区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通过区政务网、李沧融媒、区有线电视台等,宣传清理范围、具体措施、举报电话等。同时联合相关部门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和行业乱象,持续跟踪、指导、督查、纠治,有效治理问题30个,2020年度年报率达88.9%,位列全市第一。

坚持“疏、堵”结合,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潜力

“三化”举措精准精细促组织发展。查促改常态化。以年报为突破口,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为抓手,对问题社会组织限期整改,规范运营。引导激励多元化。委托第三方机构从基础条件、内部生态、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进行评估,3A以上的6家组织入选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推荐目录。提质赋能专业化。出台激励政策推动社工持证增量扩容,2020年组织14次专项培训,新增持证235人,社会组织专业化持续提升。

依法依规分类推进组织惩戒。重点将两年连续未年报的社会组织纳入“僵尸”组织重点范围,根据不同分类按照“查找—行政处罚—信用管理”的流程依法处置,联合惩戒。对主动配合办理注销登记的,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简化办理流程;对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的,按照程序给予行政撤销登记处罚,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全区有14家社会组织待公示期满后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健全督查机制规范组织运营。坚持每年把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及发挥作用情况列为区人大代表审议项目,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基层调研、执法检查、在社会组织设立观察点等方式,倒逼社会组织建立内部自律机制,不断规范自身运营发展。同期发动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加深监督成效的广度和深度。

坚持“上、下”结合,推动社会组织优质发展

向上协调,争取政策支持。以“两办”名义下发通知,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任职公示、述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日常运营管理和服务供给范围,为组织规范发展提供依据。

横向联合,加强业务监管。始终把辖区服务“一老一小”的行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作为监管重点,先后12次与卫健、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对49家养老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年度报告、安全生产、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等情况进行抽检,查处涉及行业乱象、不规范运营等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20份。

向下联动,强化培育发展。建立区、街、居社会组织三级监督体系,实时了解和掌握动态,及时引导基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通过政府政策指导、街道培育引导、社会组织调整补位,提供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实现社会组织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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