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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三个二”品牌牵引 救助服务供给侧改革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以“大爱民政”品牌引领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用“工作对象有侧重、工作思路有转变、工作模式有创新”的求新求变救助理念,激发“品牌+救助”新活力。2021年,中心共救助服务流浪乞讨人员407人次,救助金额182.06万元。收治精神性障碍人员24人,提供乘车凭证自行回家的有22人,护送交接33人,目前滞留人员34 人。

重点突出,主抓“两类人员”。针对救助过程中的两类特殊人员—危重病人和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给予个性化救助服务。一是打通危重病人救治绿色通道。与区中医院合作,将其作为医治定点单位,今年共医治救助危重人员6人。二是提高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费用。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费用由原来的180元/天.人提高至300元/天.人的限额标准进行按实结算。

改变思路,寻求“两个突破”。突破救助对象安置工作中的疑难杂症,启动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对19名无法查明身份的精神性障碍人员落户在百信医院进行安置,对1名无法查明身份的救助人员安置在曹娥街道养老院。聋哑、痴呆、特别是患有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入住安置点后,通过医养结合接受正规治疗,极大地增加了护送成功率,打通了回家“最后一公里”。突破被动救助的工作局限,主动拓展救助服务功能, 开展“一二三”巡城模式常态化,全年共计路面、桥洞、废弃用房巡查40余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8人。将“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活动进行常态化运行。通过开展救助管理开放日活动,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有关政策进行普及,提高全民参与救助的热情,提升救助工作中的各方协同合作,共同参与。

数字赋能,升级“两项行动”。积极开展网络救助行动,建立健全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区、镇(街)、村(社)民政经办人员构建三级网络救助体系,做到城乡救助工作全覆盖,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在城乡任何地段、任何时间,都能得到及时救助。创新开展“互联网+救助”寻亲服务行动,对中心内滞留人员进行甄别寻亲,积极探索“反向寻亲”、开展“个性寻亲”和“日常寻亲”,开展“互联网+救助寻亲”,与杭州市公安局“永辉寻亲工作室”、台州市公安局“灯塔工程”、上虞区公安局“团圆行动”达成合作,通过DNA比对、人脸识别、头条寻亲等方式,尽力帮助每个无家可归的流浪人员寻亲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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